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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 各地税务局操作指引略有不同

日期:2019-12-02

新个税法实施后的一个汇算清缴即将来临,为保障纳税人扣缴数据的准确,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已于本月陆续上线。        

记者从各地税务局了解到,11月开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税务局纷纷宣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按照税务局的通知,办税人员在登录扣缴客户端办税前,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端进行实名注册,以实现身份验证。       

实名办税时,办税人员可以打开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通过输入本人个税APP账户、密码或者以个税APP扫描扣缴客户端二维码方式登录,按系统提示输入办税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和申报密码,提交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办理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四川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等已经发布详细的操作指引。由于明年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按照纳税人综合所得进行,因此,各地税务局发布的操作指引也略有不同。       

厦门市税务局称,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抽查方式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以确保其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除了随机抽查纳税人申报信息外,还升级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新增了在线更正往期申报以及修改录入错误的身份信息等功能。       

根据指引,深圳市税务局将指导扣缴单位处理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因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数据及其他可能存在申报错误的疑点数据。       

对此,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由于纳税人信息联网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要完全核实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周期会比较长,特别是6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增加,也加大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在汇算清缴之前,各地税务局发布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细则,主要是引导纳税人合法合规申报相关信息。       

新个税法实施后,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主要通过网络自行申报,因此出现失真的可能性增大。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来说,如果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后,将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建议,对于违反税收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存在偷税、骗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会将其列入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11月6日,北京市税务局就在官网通报了一则个人欠税信息。内容显示,纳税人汪迎,因为个人所得税欠税金额达330554.00元,而被公开通报。       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员介绍,纳税人因为信用失真被列入惩戒机制后,根据要求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来慢慢恢复,但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纳税人要符合一定原则。       

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       

按照有限度修复的原则,《公告》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       

随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记录、应税收入及纳税明细,对存在异议的申报记录,纳税人可通过“申诉”功能发起异议申诉。       

申诉成功的申报记录将不再显示,且不会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中计算。纳税人提起申诉后,可以通过该功能跟踪了解申诉信息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