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收费字[2011]187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赣发改收费字[2011]187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